新小说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6章 诗会夺魁(第2页)

苏清禾的惊呼声传来。明煜感觉有人抓住了他的手,低头一看,是少女的绣帕缠在他手腕上。他抬头望去,却在苏清禾眼中看见异样的光芒——那不是对“太子”的敬畏,而是对陌生人的惊恐与疑惑。

“抓紧!”苏清禾的声音带着哭腔。明煜借力往上爬,却故意在她耳边低语:“我不是……”话未说完,便被明焕一脚踹回水中。这次,他触到了湖底的一块凸起,竟像是某种机关的按钮。

“都愣着做什么?救太子!”周显的怒吼声响起。明煜感觉有人跳入水中,将他拖向岸边。上岸时,他看见明焕正拿着苏清禾的绣帕擦拭靴子,嘴角挂着得逞的笑。

“没事吧?”苏清禾递来干净的锦帕,眼中满是担忧。明煜抬头,对上她的目光,忽然发现这个十岁的少女眼底藏着不该有的清明——她分明已经察觉,眼前的“太子”与平日不同。

皇帝匆匆赶来,看见湿淋淋的明煜,眉头紧皱:“怎么回事?”

“儿臣……不慎滑倒。”明煜低头装出怯懦的模样,却在抬头时瞥见明焕腰间的玉佩——那是他今早故意留在明焕床头的假玉佩。真正的龙鳞玉佩,此刻正沉在太液池底,与湖底的机关遥相呼应。

“传太医!”皇帝挥手,目光落在明煜手中的绣帕上,“这是……”

“回父皇,是苏将军之女苏清禾所赠。”明煜故意将绣帕展开,云水纹在夕阳下泛着微光。皇帝的眼神忽然一凝,像是想起了什么,却又很快恢复如常。

当晚,明煜在冷宫里高烧不退。孙顺用烈酒擦拭他的身体,忽然惊呼出声——明煜胸口的皮肤在火光下泛着淡青色,隐约可见龙纹轮廓。

“这是……”孙顺的声音颤抖。

明煜强撑着起身,从怀里掏出皇帝赏赐的鎏金诗卷盒。盒盖打开时,一道金光闪过,底部赫然刻着“双生忌”三字。他想起苏清禾的绣帕,想起太液池底的机关,忽然握紧拳头:“老顺,十年之约,还有三年。”

孙顺看着少年眼中的火光,想起白天在流觞亭外捡到的半块玉佩——那是明煜不慎遗失的,上面刻着“煜”字。老人将玉佩贴身藏好,望向窗外的冷月,低声呢喃:“龙潜于渊,终有飞天之日。”

明煜躺在床上,感觉体内有团火在燃烧。他摸出苏清禾的绣帕,云水纹在月光下竟与夹墙的砖缝完美重合。绣帕一角绣着个小小的“禾”字,与他玉佩上的“煜”字并列,像极了镜中的倒影。

窗外,太液池的冰面传来细微的 cracking 声,像是某种巨兽即将苏醒。明煜闭上眼睛,梦见自己站在流觞亭中,无数面镜子从水渠中升起,映出无数个自己,每个自己都穿着不同颜色的龙袍,每个龙袍上的龙纹都完整无缺。

在所有镜像的最深处,他看见明焕站在冰湖中央,脚下的冰层正在碎裂,而苏清禾的绣帕像条小船,漂向深不可测的湖底。绣帕上的云水纹渐渐展开,竟变成一幅完整的镜阵图,中心标记正是冷宫的枯井。

热门小说推荐
求求你们别还钱

求求你们别还钱

好多年后。曹魏感慨自己走过的一生。原本只是想让别人借钱别还钱。可却让一个又一个传奇诞生。就好比那摩天大楼,谁能相信是一个当初连饭都吃不起的乞丐,拿着一张皱巴巴的A4字架构的?还有那位才华横溢的画家,歌美人甜的当代歌星,让世界惊叹的餐饮大亨…他们的身后,只有一个默默无闻,每天吃着简单的午餐,穿着朴素的男人曹魏。扣扣群:327373686...

古玩之金瞳鉴宝

古玩之金瞳鉴宝

古玩城的小老板沈愈被熟人做局,却因祸得福拥有了鉴宝金瞳。从此,永宣青花,万历五彩,古月轩瓷,书圣王羲之的字帖,画圣吴道子的真迹。尽收囊中。...

扶阳传奇

扶阳传奇

仙王后期,仙王攻打蓝星失败后,在七大圣地不断运作下,仙王被迫在天山与九王一战,气运,天运被打得支离破碎,残缺不全,仙王也在大战中不之所踪。魔族联合妖界联手攻打仙界,仙界无王守护,生灵涂炭,死伤无数。七大圣地更是大开门户,放任妖魔联军长驱直入。七大圣地之一轮回山,保护,扶持的云皇也成长起来了,击退魔族,打败妖界,成为......

皇家金牌县令

皇家金牌县令

【种田+轻松娱乐+穿越】 方正一穿越至大景朝成为一名小县令。 花费七年时间打造了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,本想做个土皇帝逍遥一生。 景和十三年,大景皇帝微服私访,偶然间误入桃源县…… 皇帝初入县内满心震惊! 各种新奇之物,让人目不暇接。 “抽水马桶为何物? 竟然如此方便! 嘶…你们竟然用纸……??” “这镜子也如天上之物?” “还有这……” …… 不久之后,皇帝携太子再临桃源县。 且看小县令如何玩转朝堂,迎娶公主,登顶权利之巅! 架空史观,借鉴了各朝代,希望大家看的开心....

噬天吞地诀

噬天吞地诀

一部可吞噬万物为己所用的神级功法,藏在鸿蒙珠内,偶然被林凡成功认主鸿蒙珠后所得,鸿蒙珠内不仅有噬天吞地决这种神级功法,还有外界一日里面十年的时空密室,还有被镇压在里面的上古凶兽,达到相应等级就能召唤出来助战……......

不驯的遗产

不驯的遗产

文案一:七月初七,薛咏二十三岁,丧偶半年,独自吃烛光晚餐,庆祝结婚一周年,夜里突发一场暴雨。 外头有人砸门,他打开门,看到浑身淋湿如落水狗的十三岁少年――他亡夫的弟弟,邢烨然。 走投无路的邢烨然犹如疯狗:“这房子是我哥掏钱买的,我有资格继承我哥的东西。” 他捏着鼻子,接受了这份不驯的遗产。 这一接手,就是一辈子。 文案二:十年后的邢烨然,身材一米九二,已经长大,变得内敛而沉稳。 邢烨然俯身,影子铺天盖地罩下来,把他整个搂在怀中,吻了吻他的耳边,温柔冷静地说:“七哥,你知道在哪看到的景色最美最壮阔吗?在万丈悬崖之沿,在粉身碎骨的边缘。” 薛咏才明白过来,邢烨然依然是条疯狗。从未变过。 ○疯狗变舔狗的精英攻x外强内荏的江湖大哥受,两个人doi的时候,攻是处男,受不是~!! ○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。不换攻,谢谢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