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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可怜的女婿……”高处一处矮松林前,塔克席勒驻马此处,观看着下面最喧闹最庞大的闹剧,他身后从头到脚都披着黑色斗篷的本都之王米特拉达梯,静静地反复着这句话。
良久,米特拉达梯发话了:“塔克席勒,我们得向反方向走了,目标就是我们的旧土,海洋之地,本都。这儿不会有什么罗马人来了,我是说,但愿不会有罗马人来了——我可怜的女婿。”说完,米特拉达梯呦呵了一下,他胯下的神驹长嘶一声,驮着主人急速离去了。
入夜后,八千名原本该留守营地,阻断罗马人后继部队的本都军,全都按照米特拉达梯事先的安排离去了,特格雷尼斯的宿营地连一根鸡毛都没留下——三刻钟后,路库拉斯带着第七军团,越过了枯水期的幼发拉底河,抵达了此处,当巡逻队将前方营寨空无一人的消息告诉主帅路库拉斯时,这位久经战阵的人,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:“特格雷尼斯真是个拙劣的跋扈小丑,我如此费周折对付此人,说不定是我的耻辱,而非光彩。”
接下来,路库拉斯对马后的卡拉比斯与凯利等奴仆,用平静的语调下着命令:“让号手吹起急行军的命令,每个百人队隔着一弗隆(二百米)的距离,保持索敌状态,目标——特格雷塞塔。我将在彼处收取我的胜利,就像收割我庄园的小麦那么容易。”
“我倒是很有兴致,观看您是如何以这么些人,战胜万王之王的庞大军队的。这也许只是你的大言,依我看,你能把孤军深入的第十一军团救出来,就算是神迹了。”路库拉斯旁边的马车上,阿狄安娜的语气霎是刻薄。
她刚和自己的父亲,以三刻钟之差,擦肩而过。
但路库拉斯却很有风度地回答:“王女阁下的观战,将是鄙人最大的荣幸。”
滴滴答答的号声,在寒夜里一声声响起。
“只相信军团,只相信军团。
只相信巴克斯,只相信巴克斯。
我们替父亲们(元老)作战,杀掉敌军的男人,强奸肥嫩的女人,抢光他们的葡萄酒,这都是父亲们教给我们的荣誉感……”
第七军团的百人队陆续唱起了军团之歌,脏兮兮满脸尘土的他们举着十字镐,扛着自己的武器辎重,跑起来依然如风般,简直让卡拉比斯感到惊骇,这些职业兵士们,平日就日复一日地训练着负重(四十斤左右)行军的技能,“平时多流汗,战时少流血”的训条深入人心,普通兵士穿着长度到膝盖的锁子帷,举着椭圆形的大盾,头盔上插着标志着即将投入战斗的飘拂的马毛盔缨,脚上是在复杂地形里如履平地的绑鞋,而弩炮兵分队更加辛苦,他们与奴隶一起扛着炮具(一个军团编制十门抛石机,五十五门弩炮),一往无前地快速走着。
真无愧于“马略的骡子”的绰号。
不过我卡拉比斯也不是盖的,罗马的军制是这样规定的,不管你是军事护民官,还是百夫长,抑或只是个宿营奴隶,但一旦急行军时,所有人都必须脚步一致,不许任何人掉队偷懒。所以,其实在之前军旅中的一段岁月,卡拉比斯总算是练出来了:他在大学里连一千米都没怎么跑过,到了这儿,完成适应可真不易。
好在路库拉斯只是叫他和凯利等贴身奴隶,跟在他坐骑的后面,马是一路小跑,卡拉比斯是一路大步追随,背后背的是壁龛里的东西,与以前宿营奴隶的待遇比起来,真的不算是太重,而持盾奴凯利,开始举着沉重的盾牌,一起跑的。
“卡拉比斯,你依然用双脚步行,继续这种下等奴隶卑贱的做事方式吧,这是你自己选择的。”马车上的阿狄安娜,一看到卡拉比斯在背着壁龛跑着,就会很记仇地坐在车上,看看同在车上的德米特留斯,再看看卡拉比斯,讽刺道。
此时,“卡拉比斯”就会飞速跑着,并抬头倔强地和她对视,表示“我不在乎!”
一天、两天、三天,奇迹发生了,奇迹到卡拉比斯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:第七军团,速度越来越快,居然开始与洪流般的亚美尼亚大军并肩平行进军了!
卡拉比斯能隔着四五弗隆的距离,看到亚美尼亚的步骑,或停留休息,或乱哄哄地上路。但这些人竟然对他们视而不见,这些蛮族人大部分以前根本没有和罗马人作战过,连罗马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!要知道,特格雷尼斯的军队,起码来自五十个部族,语言不通,信号不畅。大概他们以为,这支罗马军团,也是五十个部族其一罢了。
整个场面太混乱了,所有人只知道:目标,是特格雷塞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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